明明白白做股指期貨系列實戰篇(九)

市場“保險絲”——熔斷制度“熔斷”制度,是1987年世界股災發生以後為瞭控制股票交易風險而產生的一種交易制度,“熔斷”制度被引入股指期貨市場,為股指期貨交易提供瞭“減震器”的作用。所謂“熔斷”制度,就是在期貨交易中,當價格波幅觸及所規定的點數時,交易隨之停止一段時間,或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價幅不能超過規定點數之外的一種交易制度。由於這種情況與保險絲在過量電流通過時會熔斷而使得電器受到保護相似,故形象地稱之為“熔斷”制度。熔斷制度是如何產生的呢?1987年10月19日,華爾街股市出現瞭大崩盤。開盤之後,道瓊斯指數跳空低開67點,不到1小時指數下跌104點。由於拋盤數量太大,計算機顯示落後實際交易20分鐘。下午兩點,跌250點,兩小時後收盤,跌508點,跌幅達22.6%,市值損失5030億美元。由此引發瞭全球性股災,美洲、歐洲、亞洲股市應聲而落。集中拋售的狂潮,直接造成瞭電腦交易系統的癱瘓。當天紐約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積壓的未處理委托長達45分鐘之久。交易受阻,股市的流動性大大降低,報價遲滯已不能反映股市波動的真實行情。在股市交易嚴重堵塞的情況下,股票指數期貨的交易卻在正常運行,股票現貨市場暴跌帶動瞭股票指數期貨的超跌,這種明顯的價差又引發瞭股票市場第二輪拋售狂潮。受全球性股災的影響,香港股指期貨也跟著出現瞭暴跌,為瞭減少損失,10月20日,香港聯合交易所不得不宣佈停市四天。10月26日開市之後,當天恒生指數又大跌約30%.至此,恒生指數與10月1日的最高點3950相比,已經累計下跌瞭39%,多數會員因保證金穿倉而無法履約。香港結算公司2250萬港元,如杯水車薪,完全不起作用,香港政府隻好聯絡銀行、經紀公司等單位集資40億港元備用資金,才得以度過難關。由於股指期貨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猛烈的單邊市給期貨市場帶來瞭結算困難。到10月20日,僅高盛投資銀行等四大交易商就有合計達到15億美元的利潤沒有到賬,CME直拖到交易日結束才將欠款付清。雖然CME沒有像香港市場那樣通過停市來解決交易危機,但也為此付出瞭沉重的代價。在1987年10月股災一周年的1988年10月19日,紐約股票交易所引入瞭“熔斷”價格限制機制,規定在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下跌250點之後,停止交易一小時,在下跌400點之後停止交易兩小時。1997年2月3日到1998年4月修改為: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下跌350點停止交易30分鐘和下跌550點停止交易一小時。如果觸發“熔斷”在當日交易的最後30分鐘和60分鐘之內,那麼,停市到第二天才恢復正常交易。這個機制引入之後,1997年10月27日,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在下午2:35分下跌瞭350點,3:30分下跌瞭550點,相當於7%,此後停市。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觸發“熔斷器”.“熔斷器”機制的引入避免瞭股災的再次發生。“熔斷”機制對於股指期貨,乃至整個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起到瞭積極作用。首先,對投資者而言,熔斷期給市場提供瞭冷靜期,投資者能對影響市場價格的信息充分理解和消化,減少非理性的交易行為;其次,對交易所而言,熔斷機制的引入有利於分階段逐步化解交易風險,而不至於一步到位,措手不及。在國外交易所,“熔斷”制度有兩種表現形式,分別是“熔而斷”與“熔而不斷”.“熔而斷”的含義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停止交易;“熔而不斷”的含義是當價格觸及“熔斷點”後,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仍可繼續交易,但報價限制在“熔斷點”之內。我國的滬深300股指期貨交易也引入瞭熔斷機制,交易所規定:當期貨合約價格到達熔斷點(前一交易日結算價的正負6%)並持續5分鐘,熔斷機制啟動,成交價格被限制在熔斷點之內,當熔斷時間(5分鐘)結束後,價格波動范圍擴大到漲跌停板。「 拾荒網| 10Huang.CN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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