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上市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基本情況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佈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暫停上市與退市的區別
暫停上市:暫時停止交易,打交易代碼能看到股票不能交易,暫停期間可以重組。
退市:先暫停交易一年,若無法重組扭虧則退市無股票顯示,退市後上三板仍可重組申請恢復上市。 暫停上市的股票如何處理?
不少投資者由於手中持有的股票暫停上市,往往不知道應該如何處置。有一部分連續虧損的股票面臨著暫停上市乃至終止上市的危險。一些仍持有這類股票的股民不知道該怎麼辦,在此資本前瞻投資顧問為您作出解答。 目前關於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是如何規定的?
證監會於去年底發佈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三年虧損即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仍未扭虧,交易所將直接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 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後的五個工作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一是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二是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且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高於股票面值。 《辦法》同時規定,公司在其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應當依法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為恢復上市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如公司未采取任何重大措施,也應予以披露。因此,對於持有暫停上市股票的投資者來說,一定要關註公司的信息披露。
一旦股票退市瞭,依照有關規定,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司可以與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委托證券公司辦理股份轉讓。投資者必須到開通股份轉讓業務的證券公司的證券營業部才能進行股份轉讓的交易。目前代辦股份轉讓業務的券商有6傢,它們是:申銀萬國證券公司、國泰君安證券公司、大鵬證券公司、國信證券公司、遼寧證券公司、閩發證券公司。
退市股票的交易時間:代辦股份轉讓業務轉讓日為每周一、三、五,轉讓委托申報時間為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競價方式是代辦股份轉讓業務中,投資者委托指令以集合競價方式配對成交。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漲跌幅比例限制為前一轉讓日轉讓價格的5%。
投資者手中還持有已經暫停上市的股票,應該怎麼辦?
如果投資者手中仍然持有已經暫停上市的股票,由於無法交易,隻能等待。如果恢復上市,那交易也將隨之恢復;如果退市,在轉戰三板之後也可以繼續交易。拾荒網,你的炒股專傢